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的步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实践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自2014级起,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进行了研究生招生结构的优化调整,将学术型人才培养定位于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于招收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再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目前,经济学院共有金融、保险、税务、国际商务等四个专业硕士项目,学制均为两年。所有专业硕士的培养,皆采用校内校外导师双导师制度,致力于培养兼具扎实理论基础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金融硕士、税务硕士、保险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全日制学习,学习年限为两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硕士专业学位。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等两种方式接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当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经济学院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接受相应考核。相应细节,请参照当年招生简章。
招生咨询方式:
1、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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