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构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我国经济所有制的变革、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当于再造国基,其重要性和战略意义不言而喻。然而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内涵,对于如何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在国家层面和业界也有不少纷纭的意见。不厘清混合所有制的内涵,我们在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操作层面,就会出现一些偏差。
学术界关于混合所有制的理解,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两个视角:一个是宏观视角的理解,一个是微观视角的理解。所谓宏观视角的理解,是从整个国家的所有制构成来看,既有国有经济,又有民营经济,那么这个国家的所有制就可以称之为混合所有制,这个经济体就可以称之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或者说混合经济。自“二战”之后,实际上很多西方国家也建立了大量的国有企业,至今很多国家经过经济自由化浪潮之后,还保留了若干的国有企业。日本也是如此,美国也是如此。纯粹由私人经济构成、而绝对排斥国有经济形态的经济体,在这个世界上并非常见,大部分国家都是既有国有企业,又有私营企业,这就形成了一种混合型的所有制、混合型的经济形态,当然在不同国家国有经济和私营经济的比例是不同的,不可一概而论。中国当前的经济形态,就是一种典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既有国有经济,又有民营经济,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大约三七开,这种经济形态和经济所有制,就可以称之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以上说的是宏观视角的混合所有制。在西方主流经济学界,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炸这样理解的。
目前在中国学术界对于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一种理解,认为混合所有制是指在一个企业中,既有国有经济股份,又有民营经济股份,也就是说,在一个企业内部掺杂了国有和民营两种不同性质的资本,这才叫混合所有制经济。这种微观视角(即在一个微观企业内部)的理解,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界的理解大相径庭,但是在中国经济学界和中国的决策层,这种观点非常普遍,甚至是更加流行的概念,这种倾向不得不令人深思。从微观层面来说,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其资本构成即所有制构成如何,要看企业本身的具体条件和它面临的外部约束,到底是否在一个企业中纳入别的所有制的资本,需要企业视自身情况作出独立的决定。一个国有企业,在自己的资本构成中是否纳入私营资本,需要由这个国有企业根据自己面临的约束条件来决定,而且一般而言,在外部资金能够解决自身问题的情况下,企业是不能轻易通过改变资本构成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的,所以国有企业在引入民营资本的时候应极其慎重才行,要尊重国有企业的独立决策。一个民营企业也是如此,它在自己的资本构成中是否引入国有资本,也要视自己的约束条件而定,不会轻易引入国有资本,因为一旦引入别的性质的资本,其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就会发生深刻的变化。在西方主流经济学界看来,这种微观视角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能轻易实现的,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微观经济主体,它的决策是独立的,资本构成的改变对任何一个企业而言都极其重大,不能轻易改变。
当然,微观视角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之所以在中国比较普遍,甚至成为一种比较主流的观点,跟目前中国的经济形态有直接的关系。中国目前正处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时期,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亟需改善和规范,因此就希望通过引入民营资本来实现这个目标。但是引入民营资本,需要出于国有企业个体的独立的决策,不宜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也不可一哄而上,不可拉郎配,要注重市场机制,尊重市场规律,要使得国有企业在引入民间资本之后真正能够改善法人治理,真正改变决策机制,要按照市场规则给民营资本一定的话语权。
目前在中国学术界和决策层,应该说两种视角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存。这两种不同层面的理解,就导致两种不同的混合所有制推进方式,从而对中国整个经济形态就产生不同的影响。宏观视角的混合所有制,强调一个国家中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平等竞争,并行不悖,因此推进混合所有制主要是要通过为国企和民企提供平等的市场竞争条件和准入条件,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等方面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让国企和民企共同发展,平等竞争。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恐怕要更倾向于支持宏观视角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打破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的垄断,使得民营资本有平等的进入市场竞争的权利,这样既发展了民营经济,又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竞争实力,同时还提高了我国经济运行的市场化程度。一旦消除了市场垄断,在法律上赋予国企和民企平等的地位,则市场竞争本身就会实现优胜劣汰的作用,就会倒逼国有企业的体制变革和产权改革。所以,在现阶段,我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导性的方向,应该是鼓励市场竞争,打破垄断,降低市场准入,给国企和民企营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
对于微观视角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也不能给以否定,在中国现阶段,这种模式的出现有一定的必然性,也有其一定的必要性,但是在推动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尊重企业主体的独立决策权利”这一基本原则,允许国有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相应的科学决策,以稳妥的方式改变其资本结构,任何强迫命令、简单粗暴的方法都是不适合的,都有可能留下后遗症。同时,在国有企业引入民间资本之后,要真正实现法人治理结构的科学化,不要把引入民间资本作为一时的权宜之计,要眼光长远,以市场规则来设计法人治理结构,不能让民营资本丧失话语权。同时,在推动微观视角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又要鼓励各个地区和各个企业以不同创新模式来解决问题,鼓励混改模式的多元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企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宜强制性地照搬一个模式。要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建立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市场手段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是正确处理国企和民企的关系。这个问题,在新中国各个不同历史时期,都是非常重大和敏感的话题。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平等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应该得到发展,其产权都应该得到保护,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不言而自明。最近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保护民营经济产权的若干举措,受到民营企业家的极大关注和欢迎,这是极其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举措,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战略性举措,十分及时而且必要。为什么现在要强调保护民营经济产权?其原因在于在实践中,很多人对民营经济发展持有误解,因此政府在保护民营经济产权中就会出现各种偏差,甚至出现损害和践踏民营企业产权的事情,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治。只有民营经济产权与国有经济产权得到平等的保护,我国民营企业家才会持续投资、放心发展,才会营造我国经济增长的良好局面,如果民营经济的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我国经济增长就会受到严重的阻碍,企业家投资动力和创新动力就会大打折扣,必将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消极影响。
近年来学术界出现了一个词汇,叫做“国进民退”,我认为这个概念用得不准确。这几年国有企业发展很快,国有企业通过产权改革、体制改革,不断并购重组,做强做大,中央密集地出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创新的各项措施,国家对国有企业的重视空前地增强,这是一个明显的事实。但是我们也不要忽视另外一个事实,就是在近几年中民营企业也在飞速发展,民营企业在整个经济中所占的份额、在就业中所占的份额在不断上升,民营企业在很多原来的国企垄断领域有了更多的平等竞争的机会,民营企业的重要性正在与日俱增。比如近几年,民间资本开始进入银行业,银监会批准建立了十几家民资银行,这在几年前是难以想象的,这是金融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成果,说明民营经济在很多领域的准入门槛在降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实际上是同步发展的,当然现在还要革除很多妨碍平等竞争的若干政策,还要进一步为国企和民企平等竞争创造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
我认为将来最好的状态就是“国进民进”,什么叫“国进民进”?就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同时得到规模的扩张和质量的提升。“国进”不意味着“民”要退,国有企业发展了,民营企业也要发展,要共同发展,这才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假如哪一天中国的国有企业发展了,民营企业落后了,甚至民营企业被挤垮了,我认为这是国家之灾,而不是国家之幸。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整个国家中是互相依存的,是互为唇齿的,不是此消彼长和互相替代的关系。而且在现实的经济运行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已经形成互相依存的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产业层面上已经互相融合、互相连结在一起,一方弱了,萧条了,另外一方也会变弱,变萧条,所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民营企业就业占全部就业数的大概70-80%,民营企业所创造的国内生产产值大概占到全部产值的70%左右。因此,无论从它创造的价值和就业机会来讲,民营企业要是不发展,中国就不会发展,这是当前中国最大的现实,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这个事实。民营企业如果得不到国家的鼓励、保护与支持,那这个国家就丧失了发展的基础,因为今天中国的经济结构和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实际上为什么国有企业这几年发展迅猛?我认为恰恰是因为中国民营企业发展了,才导致国有企业迅猛发展,因为民营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口,化解了国有企业下岗、倒闭、破产、重组而带来的成本,这些成本都由蓬勃发展的民营企业承担了,才导致这个国家在国企发生深刻变革的同时防止了经济社会的不平衡和严重动荡,避免了大量失业带来的危机,没有形成一种严重的社会震荡,导致国民的总体福利没有下降。所以民营企业作为增量式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是中国改革成功的基础,如果没有它,国有企业的改革怎么能成功,国有企业怎么能瘦身,你光破产倒闭,那你的结果谁承担。现在我们在发展国有企业的过程当中,不要忘了民营企业的功劳和作用,要给以客观评价。
最近我们知道,关于民营企业发展,国家有几个重要举措,一个是强调要保护民营企业产权,这是第一个。第二个,要消除垄断,2016年6月份,国家出台了一个关于在一切领域进行竞争性审查的指导意见,这也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亲自抓的一件事。其目标是消除一切竞争性领域的垄断,要放低门槛,民营企业需要跟国有企业一样要享有同等的国民待遇,让民营企业能够同等竞争,尤其是原来封闭比较严重的像金融业、通信产业等等,要向民企开放,这是对中国未来发展极其重要的问题。国企跟民企最后形成什么样的关系才好呢?我认为应该是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共荣共赢的关系,千万不要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歧视民营企业的风气,要消除所有制歧视。当然也要消除对国有企业的歧视,现在流行着国有企业低效的所谓“所有制相关”的神话。我们的研究成果证明,在市场机制完善和内部治理规范的前提下,所有制与企业效率没有相关度。所以要突破效率神话,打破“所有制相关”的认识误区,重要的是给国企和民企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法律环境,使两种力量公平竞争,共生共赢,这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和经济可持续增长所要走的正确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