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有关“实体经济”(real economy)的表述至迟在19世纪中期的西方学术界就已经出现。1850年第1期的《伦敦统计学会会刊》( journal of the statistical society of london)上,w.h.sykes在讨论劳动力问题时使用了real economy的表述。此后关于实体经济的研究多与劳动健康领域有关。1948年,纽曼(a. m. de neuman)在《经济学杂志》(the economic journal, vol. 58, no. 231 )上发表了“实体经济与产业平衡”(real economies and the balance of industry),首次提出了不同产业间关系的问题。
汉语中的“实体经济”,实际上转借于日语“実体経済”。上个世纪60年代,日本金融界开始关注“实体经济”与金融经济的相互关系以及前者在整个经济中的特殊意义。1962年日本金融学会的春季大会上,三井银行调查部长阿部斗毛指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投影,经济的发展和金融结构是可以对应比较的。”两年之后,日本银行调查局出版了《実体経済面の諸問題》一书,从理论和实践等角度对当时日本的实体经济发展进行了分析研究。由此也可以看出,欧美学界对实体经济的定义与日本学界是有所差异的。日语中的“実体経済”,从一开始出现就与金融发展问题相伴相生,也隐含了两者的对立和统一。这种逻辑后来被中国学界所承接。
中国关于“实体经济”这一概念的最早用法,约见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陈大冰在1985年第1期的《南洋问题》发表了“发展经济学的货币金融理论”,在介绍“金融压制”理论时表述道:“未受有效控制的通货膨胀、过分的金融市场干预、利率和汇率的认为压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呆滞,通称为金融压制。”1987年,梁建华在“金融的作用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教学与研究》1987年第3期)一文中再次强调:“由于金融的高度发展……金融的独立性相对增加,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反作用也日益扩大。”同年,张志超在“论汇率机制的基本功能”(《河北学刊》1987年第5期)中也指出汇率机制能够“影响实体经济部门”。这些研究表明,中国经济学界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金融体制逐渐松动的大背景下,对金融与实体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已经有所思考。但是从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实体经济”的认识远没有达到今天这样的普及程度。
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股价和地价先后暴跌,“泡沫经济”宣告破灭。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的畸形发展对日本实体经济产生了广泛的消极影响。也为正在酝酿重新放开资本市场的中国学界和高层带来了震动。《人民日报》在1992年8月12日的一篇关于东京股市的国际综述中写道:“经济白皮书低估了股价、地价下跌所造成的资产紧缩给实体经济所造成的巨大影响。”正是从这个时期开始,中国学术界对于“实体经济”的概念有了更新也更深入的认识和讨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则进一步加剧了国内关注“实体经济”的热度,随后与“实体经济”相对应的“虚拟经济”概念出现在人们视野中。正是基于对整个九十年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总结判断,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要正确处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关系。
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经济发展一度较为平稳,中国改革开放的红利还在继续释放,金融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直到美国次贷危机,再次警示了中国经济结构可能蕴藏的风险。学术界关于“实体经济”的论述呈现出爆发式的态势。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前后三次谈到了“实体经济”问题,特别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当下处在“新常态”阶段的中国经济,在“互联网 ”逐渐回归其生产性本质的背景下,更是深刻体会到了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性。
以上是对“实体经济”的概念史回顾。“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对立统一,表面上是产业结构问题,根本上却是经济发展问题。当经济发展处于不同程度时,其表现形式也不相同。比如,从1949年直到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基本上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内,三大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都是由国家安排控制的,而且由于计划经济的“短缺”特性,国家需要优先发展工业制造业,金融业只是起着辅助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自然不会出现“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挤压现象。而在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要素价格均等化原则使得资源配置趋于平衡,各产业大致都能得到平均利润率的收益,也不会出现“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紧张矛盾。
历史经验表明,“实体经济”被虚拟经济“泡沫”挤压的现象往往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工业化初步繁荣,二是国内资本相对过剩,三是金融体系较为混乱。中国近代以来,伴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出现过类似的问题。
梁启超在1915年写过一篇题为“实业与虚业”(《饮冰室合集》三十三)的文章,专门讨论了这个现象。文章指出,当时的实业家有两种,一种是“真有志于实业焉者”,另一种是“假一名焉以达其他种目的,斯真所谓虚业家也。”梁启超发现,虚业家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取利益:“其一,则与外国奸商通同作弊,以取同胞脂膏者,如数年前橡皮公司股票之投机等类是也。其二,有攫取一种特权,售与外人,借以弁利者,如历年所举发之卖路卖矿案等类是也。近自新矿业条例发布,而业此者滋益多。其三,囤积占据土地等以谋将来之投机者,如现在各省放荒,其承领荒地或森林之人等是也。其四,纯粹买空卖空者,如各大通商口岸买卖金磅、银条及他种货物之人,有滥发纸币省分卖买纸币之人是也。其五,羌无故实,架立一公司名目以诈欺取财,不旋踵而亏蚀解散者,近年来大小之公司,多此类也。其六,亦有原已成立之公司,营业成绩尚优,而任事人遂聚而咕嘬之,使之即于蹙亡。”在上述方式中,除了第六条之外,其余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不从事实体经济的生产运营。虚业家们或者是凭借垄断特权牟利,或者是设立皮包公司,或者是投机于金融资本市场。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运用金融工具投机是近代中国经济的顽疾之一。早在清朝末年,文学作品中就出现了职业金融家的形象:“内中只有一位富商,姓陈名园,表字秋圃的,这人出身寒微,经过一场战乱,拾着一块羊脂白玉的拱璧,回家卖给一个富人,得着两千块钱。他却善于心计,城里几家钱铺,又都认识。他便耐着清苦,把这二千块钱运动;钱价低时,便兑钱;洋价低时,便兑洋。只这么倒换腾挪,几年工夫,已经富有万余。”(姬文《市声》,1905年)。
到民国初年,北京的银行家们与各政治和行政派系关系密切,靠公债大获其利。南京政府成立以后,位于金融中心上海的银行家们通过公债成为政府的主要贷款人。从1927年到1931年,政府所借的多达l0亿元的内债中,约有50%至75%是他们提供的。政府出售债券的价格远远低于其票面值,使各银行得到的实际利润率约达20%,大大高于8.6%的官方利率。公债投机成为当时金融市场的重要内容。
社会资本趋之若鹜地流向公债市场,随之而来的,则是实体经济融资无门,陷入了破产的危局。茅盾的《子夜》对此有准确详细的刻画——“朱吟秋也来发牢骚了。在他眼前,立刻浮现出他的四大敌人,尤其是金融界,扼住了他的咽喉;旧历端阳节转瞬便到,和他有往来的银行钱庄早就警告他不能再‘通融’,他的押款一定要到期结清,可是丝价低落,洋庄清淡,他用什么去结清?他叹了一声,愤愤地又说下去:‘从去年以来,上海一埠是现银过剩。银根并不紧。然而金融界只晓得做公债,做地皮,一千万,两千万,手面阔得很!碰到我们厂家一时周转不来,想去做十万八万的押款呀,那就简直像是要了他们的性命;条件的苛刻,真叫人生气!’”资本家趋利的本性,使得财富主要集中于公债投机,自然无力承担对实体经济(主要是制造业)的支持功能,“惜贷”现象严重,完全不顾当时民族工商业面对外来经济侵略急需资本投入的窘迫境地。最终的结果,是民国的实体经济没有健康持续的发展下去,后来受到战时政策的捆绑,走向了官僚资本主义的道路。这是民国金融业发展过程中最值得检讨的方面,也是最值得当下中国经济警醒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