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中均提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旨在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那么,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进程中,要想做到知行合一、一以贯之,并真正秉承和弘扬团结互信、平等互利、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丝路精神,其根本纽带或基础即为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区域经贸合作不断加强。近年来,在国际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中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合作中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取得了令人惊喜的成绩。2016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总额为6.3万亿元人民币,增长0.6%。其中出口3.8万亿元,增长0.7%;进口2.4万亿元,增长0.5%。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为1260亿美元,增长36%。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145亿美元,占我国对外投资总额的8.5%。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中也面临不少困难,甚至遇到了一些难以突破的瓶颈,信用风险就是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一带一路”沿线共有65个国家,由于每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不同,又由于各国之间文化、经济、法律、政治和监管体系上存在差异,甚至一些国家还存在政治不稳定、社会不安定或政府管理效率低下的情况,在“一带一路”国际项目合作中,信息不对称或信用缺失等带来的信用风险不断加大,规避与防范信用风险尤为重要。在这一背景下,建立与”一带一路”相适应并能够被沿线国家广泛接受和认可的信用体系,意义重大,刻不容缓。完善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有效地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在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以确保“一带一路”健康发展。
第一,抓紧建立沿线国家的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角度来看,由、和组成。而最活跃和最具影响力的是企业信用。因为,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它的信用不仅在金融市场被投资人或所关注,而且在一般交易市场上也受到多方重视,随着化的发展,企业信用将成为合作与交易的先决条件。因此,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整个“一带一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通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的积极推动,通过社会各方的密切配合和信用中介机构的市场化运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要求的、符合国际标准的涉及企业信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评价技术、组织形式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加快发展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我们一方面要抓紧建立以我为主的信用评级机构,另一方面要加强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紧密合作,与他们的优秀评级机构联合起来成立一些新的评级机构。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目前我国规模较大的全国性评级机构只有大公、中诚信、联合、上海新世纪4家。这些信用评级机构由于评级公信力不强.核心竞争力不足,创新意识薄弱,在国际和国内的影响力与标普、穆迪、惠誉三大世界评级公司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随着中国评级市场外部法律环境日益完善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推进,评级市场的需求将不断扩大,我国评级机构应抓住发展机遇,练好内功,做大做强,不仅要树立创新意识,锐意进取,而且要加强同国外的信用评级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先进的评级理论和评级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竞争力,迅速提升评级服务水平。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信用意识,建立诚信的道德标准。“一带一路”的倡议,是促进沿线国家以及全球经济发展的战略思想,建立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作为“一带一路”的支撑,“一带一路”信用体系的建设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因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普遍处于经济发展上升期,但是本国的市场化水平和发展水平有限,在经济和贸易活动中,要大力宣扬和提倡以信用经济为纽带,社会互信与合作是基础的观念。与此同时,在“一带一路”国家、企业和消费者中间要倡导诚信,遵守道德标准。
总之,“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拥有丰富的自然与人力资源,但面临资金、技术与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瓶颈,中国与沿线国家存在政治互信、地缘毗邻、经济互补等诸多优势,通过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可以将这些优势迅速转化为务实合作,实现区域性资源共享,促进沿线国家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与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