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虹
北大经济学院教授
lihong2008@pku.edu.cn
在2018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加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组建了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重塑生态环境治理和自然资源管理的顶层机构,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引领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也将推动实现美丽中国梦的新时代。
十八大以来,中国在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五位一体”、“美丽中国”、“中国梦”等一系列有关生态文明的新观点、新论断,将生态文明的理念和实践进一步升华。十九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两会报告也提出要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更加有效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等文件,制定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总的来看,新时代下中国生态文明观的重点变化在于:
第一、发展目标。从发展目标来看,在十八大提出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目标上进一步拓展,十九大首次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美丽中国”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实现方式。十九大报告将降低资源消耗进一步细化为降低能耗、物耗。“物耗”一词的加入,表明中国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工作将做得更细、更全面、更到位,注重经济增长的减量化。
第三、制度安排。从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来看,十九大做出了更加细致和可操作化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等”。
第四、治理模式。十九大将之前的“政府、企业、公众共治”升级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
新时代下的生态文明观重新定位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它强调了生态文明的必然性与重要性,既非拒绝人类可持续发展,也非回到“从前”传统式生态文明观,而是以提高人类充分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的能力为途径,实现人类更全面地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以认识:
1.完善符合中国自身特点的生态经济理论体系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秉承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思想并结合中国实际发展状况,通过数代人不懈探索,努力探寻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经济建设道路。中国已经临近甚至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的转折,环境污染的累积效应和滞后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整体环境质量是否就能立刻得到改善。转折点能否到来以及何时到来,表面上看与产业结构的变动、能源结构的调整、治污技术的升级等因素有密切关系,但驱动其发生变化的更关键因素则是政府政策、企业转型和社会参与所构成的绿色机制。中国作为后发国家,应尽早挣脱“先污染后治理”的束缚,并进一步发挥和突破后发劣势。一方面,后发国家必须更多地通过利用从先发国家所引进节能减排的先进技术,并借助国际社会达成的各种气候、环境协定和规制所传导的压力,以保障国内环保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推动。另一方面,应及时把握第三次工业革命带来的全球产业链调整的契机,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新材料、3d打印等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分工向“微笑曲线”的两端移动。在生态经济建设进程中,通过建立完善具有中国自身特点的生态经济理论体系,在此基础上不断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共融发展。
2.明确绿色发展的方向,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落实生态文明观,应当以坚持绿色富国、绿色富民为思想前提,并通过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树立绿色发展的底线思维,从而有序稳健地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建立较为完善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推动低碳循环发展,把握绿色发展的基本方向。
3.加强生态法治建设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构建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化、法治化。当前,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保障存在不够完善的问题。因此,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生态法治观,构建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重大制度不断完善。第一,生态文明制度应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应较为成熟和全面地建立源头保护制度体系、治理制度体系和奖惩制度体系。第二,应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筑牢公平正义防线。当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难点在于如何准确有效地落实制度执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不良现象会引起公平正义的缺失,并给社会带来一些不和谐因素。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从而筑牢公平正义的防线。
附:作者简介
李虹,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国家资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大学经济学博士。2002年7月-至今,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与政策、城市转型与区域发展、能源金融与财税政策。著有《资源型城市转型新动能》等多部专著,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多项国家级课题的研究工作。在《经济研究》及国际重点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