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凌燕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lingyan_suo@pku.edu.cn
“两会”期间,卫生健康问题可谓是焦点中的焦点,会议期间释放出来的若干信号,也为新时代健康保险的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指点了新方向。
一要看《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11次谈到医疗,涉及医疗保险三方面的重要问题:第一,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基本实现全覆盖,但在医疗方面,老百姓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第二,还要下大力气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一方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理顺机制,减少资源错配和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在医疗领域推进新技术、壮大新动能,同时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等服务供给,扩大医疗领域的对外开放,进而扩大医疗服务的有效供给;第三,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允许个人将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在个税前扣除,从而进一步降低个人医疗负担。
二是要看“两会”期间备受瞩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将会整合在一起,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此外,会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各方面的信息汇集到一起,清晰地反映出这样一种政策取向:无论是从政策的阐释来看,还是从行政架构来看,都更加突出了“健康”这一核心战略导向,即更加明确了卫生工作只是提升健康水平的主要手段,国民健康才是目标;卫生事业“管办分开”,强调行政主管部门不仅要关注卫生服务业的高效率、高质量发展,更要致力于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水平提升,卫生健康事业需要贯穿从预防到治疗的各个环节;强调不同类型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统一管理、协同发展,并将医疗保障管理职责和医疗医药定价职责整合,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社会医疗保险也将越来越具有影响医疗服务业和医药行业发展格局的能力。可以说,经过多年的讨论、探索和实践,步入新时代,健康中国战略更多地落到了战术层面的执行落实上。这也再一次提示我们,必须围绕“健康”这一核心目标,从整体健康政策体系的角度来思考未来健康保险的发展。
一方面,健康保险的发展潜力,要结合健康政策的整体思路去判断。一国健康政策的目标,应该是确保居民在恰当的时间、通过恰当的健康服务提供者、以恰当的方式,获得了恰当的健康服务。基于这样的考虑,健康政策需要统筹考虑成本、质量和可及性问题,但同时达到这几个要求颇具有挑战性,如何在满足健康需求的同时、又能兼顾服务品质并降低成本,也是全球卫生体系所面临的共同难题。基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客观条件,未来包括公共卫生、医疗救助、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在内的公共健康保障,更多地要考虑可及性和成本的可持续性问题,主要在于满足基本的健康需求;商业健康保险的空间,更多地在于充当基本保障的管理服务提供者、补充性保障的提供者,主要在于满足基本保障的效率提升需求和民众的多元化保险需求。
另一方面,健康保险的发展方向,要结合当前社会经济的主要趋势去判断。步入新时代,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背景至少包含三大趋势:一是老龄化,“未富先老”,老龄化进程又快,再叠加上与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相伴随的生活方式转变、家庭规模缩小及人口流动性增强,卫生健康体系承受的需求压力可想而知。二是消费升级,民众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格局,对于医疗服务的质量要求不断提升。三是科技进步,医疗技术的快速进步给健康水平的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理论和经验表明,如果不对医疗技术进步的成本与质量含义进行有效的评估,将会进一步加大卫健康保障体系的经济压力。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医疗健康服务的支付者,有能力也应该成为具有长期战略眼光的购买者,因为其购买决策在很大程度上会塑造未来中国卫生健康体系的成本结构、质量水平、乃至国际竞争力。从这个角度讲,商业健康保险应该与医疗机构、医药机构、社保机构等在数据、业务等各个层面展开合作,成为健康管理的实践者,积极引领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组织并参与疾病预防和早期干预,积极推进成本效益比更高的技术进步方向。
附:作者简介
锁凌燕,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美国波士顿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做博士后研究。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教授,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cissr)主任助理。中国医师协会健康管理与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经济科学》、《保险研究》、《中国卫生政策研究》匿名审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