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再次强调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提振民营经济信心。从去年年底以来,我国在成功控制疫情的基础上,进入了一个经济恢复的关键期,也是“十四五”开局的关键期。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总基调是“稳中求进”,落脚点是构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的新发展格局,从而实现明年经济的稳健发展和回升,实现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而要实现这些目标,关键的抓手是要恢复民营经济的活力,为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强调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指出针对社会上对我们是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不正确议论,必须亮明态度,毫不含糊。会议提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同时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这些提法,是中央一以贯之的方针政策 。2023年把民营经济搞上去,把民营经济的活力激发出来,中国整体的经济发展就有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当前经济增长面临的问题很多,但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问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而预期转弱是最大的问题。要提振经济增长的信心,要改变公众的预期,其核心就是要激活民营经济的活力,这要形成全社会的共识。
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些提法,体现了我们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选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索的过程中一以贯之、始终坚持的追求经济体制的多元性和包容性、充分发挥多种所有制积极性、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使之保持高度灵活性和适应性的方法论。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中,始终能够很好地将体制内存量部分的改革与体制外的增量部分的成长相结合,以增量改革促存量改革,以增量改革倒逼整体经济体制的创新与发展,这是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完善和经济增长强劲的奥秘所在。体制上的多元性和包容性是建立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的,这种多元性和包容性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各种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都参与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来,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要素的作用;同时,这种多元性和包容性的体制也使得我们的经济发展比较具有弹性,有韧性,能够激发整个经济和社会的活力,使我们在追求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过程中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这比单一的、僵化的体制更有优势。
在中国式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过程中,始终鼓励多种所有制并存,始终强调既要毫不动摇地做大做强国有经济,也要毫不动摇鼓励民营经济发展,这“两个毫不动摇”是具有长期性的战略举措,并非暂时性的制度安排。这种多元性和包容性的体制特征还有利于通过增量的体制外的部分的变革与发展,来推动和倒逼体制内的部分的变革与发展,最好的例证就是民营经济的发展在推动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起到极为积极的作用。国有企业改革是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历程的重大事件,然而国有企业改革的单向突进是要付出很大的成本的,尤其是在国有企业改革初期,由于市场化改革和内部经营机制的变革而带来的国有企业职工的下岗以及部分国企的破产,给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震荡成本和摩擦成本,如果这些震荡成本和摩擦成本得不到很好的分担,则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体系将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弄不好就会使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现代化事业遭受重大挫折。在这种情况下,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使这块增量的部分得到发展壮大,从而吸引了大量的就业,解决了很多国企下岗工人的失业问题,同时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带来财政收入的迅猛增加,带来区域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使地方和中央都有足够的财力来解决改革中所面临的问题。因此可以说,民营经济的增量发展,是国有企业的存量改革得以从容进行的有力支撑,正是有了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国企改革所带来的社会震荡成本和摩擦成本才在很大程度上被消弭,从而使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和改革开放事业得以顺利推进。同时,民营经济的体制比较灵活,其产权制度、融资制度、公司治理制度等方面的优势和优点,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也是非常值得借鉴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民营经济发展的增量又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包括产权改革、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内部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倒逼了整个国企的体制变迁。
新时代所着力推行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构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索中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我国经济所有制的变革、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当于再造国基,其重要性和战略意义不言而喻。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充分结合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各自的比较优势,使国有和民营两种所有制形态能够互促互进,并通过混合所有制这种形式形成一种新的动力格局。
未来,我们要正确处理国企和民企的关系,要构建共生共济的命运共同体,构建一种共荣共赢的新生态。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平等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应该得到壮大发展,其产权都应该得到保护,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不言而自明。近年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保护民营经济产权的若干举措,受到民营企业家的极大关注和欢迎,这是极其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举措,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战略性举措,十分及时而且必要。为什么现在要强调保护民营经济产权?其原因在于在实践中,很多人对民营经济发展持有误解,因此政府在保护民营经济产权中就会出现各种偏差,甚至出现损害和践踏民营企业产权的事情,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治。只有民营经济产权与国有经济产权得到平等的保护,我国民营企业家才会持续投资、放心发展,才会营造我国经济增长的良好局面,如果民营经济的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我国经济增长就会受到严重的阻碍,企业家投资动力和创新动力就会大打折扣,必将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消极影响。
近年来学术界出现的所谓“国进民退” 是一个错误的观念,这一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提出并“亮明态度”。这几年国有企业发展很快,国有企业通过产权改革、体制改革,不断并购重组,做强做大,中央密集地出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创新的各项措施,国家对国有企业的重视空前地增强,这是一个明显的事实。但是我们也不要忽视另外一个事实,就是在近几年中民营企业也在飞速发展,民营企业在整个经济中所占的份额、在就业中所占的份额在不断上升,民营企业在很多原来的国企垄断领域有了更多的平等竞争的机会,民营企业的重要性正在与日俱增。比如近几年,民间资本开始进入银行业,银监会批准建立了十几家民资银行,这在几年前是难以想象的,这是金融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成果,说明民营经济在很多领域的准入门槛在降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实际上是同步发展的,当然现在还要革除很多妨碍平等竞争的若干政策,还要进一步为国企和民企平等竞争创造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
将来最好的状态就是“国进民进”,什么叫“国进民进”?就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同时得到规模的扩张和质量的提升。“国进”不意味着“民”要退,正好相反,国有企业发展了,民营企业也同步发展,这才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假如哪一天中国的国有企业发展了,而民营经济落后了,甚至民营企业被挤垮了,这是国家之灾,而不是国家之幸。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整个国家中是互相依存的,是互为唇齿的,不是此消彼长和互相替代的关系。而且在现实的经济运行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已经形成互相依存的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产业层面上已经互相融合、互相连结在一起,一方弱了,萧条了,另外一方也会变弱,变萧条,所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民营企业就业占全部就业人数的大概70%-80%,民营企业所创造的国内生产产值大概占到全部产值的70%左右。因此,无论从它创造的价值和就业机会来讲,民营企业要是不发展,中国就不会发展,这是当前中国最大的现实,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这个事实。民营企业如果得不到国家的鼓励、保护与支持,那这个国家就丧失了发展的基础,因为今天中国的经济结构和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实际上为什么国有企业这几年发展迅猛?我认为恰恰是因为中国民营企业发展了,才导致国有企业迅猛发展,因为民营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口,化解了国有企业下岗、倒闭、破产、重组而带来的成本,这些成本都由蓬勃发展的民营企业承担了,才导致这个国家在国企发生深刻变革的同时防止了经济社会的不平衡和严重动荡,避免了大量失业带来的危机,没有形成一种严重的社会震荡,导致国民的总体福利没有下降。所以民营企业作为增量式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是中国国企改革成功的条件之一。现在我们在发展国有企业的过程当中,不要忘了民营企业的功劳和作用,要给以客观评价。
最近几年,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国家有几个重要举措,一个是强调要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这是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法治保障。第二个,要消除垄断,几年前国家出台了关于在一切领域进行竞争性审查的指导意见,其目标是消除一切竞争性领域的垄断,要放低门槛,民营企业需要跟国有企业一样要享有同等的国民待遇,让民营企业能够同等竞争,尤其是金融业、通信产业等等,要向民企开放,这是对中国未来发展极其重要的问题。二十大报告中也强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这就是给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营造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第三,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二十大报告也同时强调“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就对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出了要求,意味着民营经济也要与时俱进,民营企业家也要与时俱进,要提高自己的站位,构建良好的可持续的亲清政商关系,要高瞻远瞩,不断成长进步,进一步塑造和发扬新时代的企业家精神。总之,国企跟民企应该是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共生共济共荣共赢的关系,不要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歧视民营企业的风气,要消除所有制歧视。重要的是给国企和民企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法律环境,使两种力量公平竞争,共生共赢,这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经济可持续增长所要走的正确道路。
王曙光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农村发展与扶贫、中国发展战略和国有企业改革等。王曙光教授先后获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留校任教至今。已出版经济学著作《维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论》《中国经济》《中国扶贫》《中国农村》《中国论衡》《中国方略》《问道乡野》《普惠金融》《天下农本》等三十余部,发表经济学论文百余篇,并出版散文集《燕园拾尘》、《燕园困学》《燕园读人》《燕园论艺》以及中国哲学著作《论语心归》《老子心诠》等。
供稿:科研与博士后办公室
美编:初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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