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5日下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首届欧洲论坛在英国牛津大学奥利尔学院哈里斯讲堂举行。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姚奕副教授受邀参会并发表题为“管制放宽与竞争:来自中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证据”的报告。
首先,姚奕简要介绍“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概况。从市场参与者与市场结构的角度看,目前中国保险行业以国内企业为主,且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外国保险企业数量相对稳定,增长较缓且经营范围受限。从保险收入的视角看,2017年中国大陆保费规模(5410亿美元)仅次于美国(13770亿美元),但名义增速和调整后的实际增速要高于保费规模位居前列的其他国家和地区。从投资的角度看,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均已在海外市场上市;与此同时,投资约束进一步放宽。
随后,姚奕以中国车险市场改革为例,重点讨论管制放宽、市场竞争与保险公司转换之间的关系。她指出,2015年以前,保险市场受到严厉管制,由此导致市场无效率问题。鉴此,中国保监会自2015年开始放宽管制。此后,中国车险规模快速增长,到2017年时已位列世界第二,成为中国保险行业的重要业务线。显然,车险的发展或多或少受益于保监会2015年放宽管制的改革。根据已有研究成果,价格、服务质量、产品异质性、信息、搜索成本与转换成本等影响消费者行为的因素均可解释保险公司转换问题(schlesinger and von der schulenburg, 1991, 1993);亦有部分学者讨论改革后不同性别、年龄、健康状况与财富状况的群体出现的不同转换趋势问题(hendriks et al., 2009; jong et al., 2008; rooijen et al., 2011)。然而,绝大多数聚焦于健康险领域,而较少涉及车险市场。为此,姚奕认为保险公司转化实际上就是衡量市场竞争程度的重要指标,可用于检验保监会管制放松对市场竞争程度的影响,甚至是探讨不同保险公司的转变类似,以更好地理解管制放松对市场结构及表现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理解研究的识别策略,姚奕具体介绍2015年以来保监会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情况。整体而言,这次改革中保监会在费率制定、承销和产品政策设计等方面给予更大的自主权。其中,费率制定的改革包括如下两大主要方面:其一是为保险公司提供更大的价格调节空间;其二是调整已经存在的机动车辆保险奖惩系统(即bonus-malus system)。这一市场化的改革属于渐进式改革,2015年6月1日起先在6个司法管辖区试点改革;2016年1月1日改革区域扩大了12个试点管辖区;2016年7月1日起全面铺开,扩大到剩下的区域。因此,研究可根据具体区域改革的时间先后识别改革在不同时段对不同地区保险公司的影响效果。
紧接着,姚奕报告研究的实证检验部分。数据方面,研究随机抽取所有保险工资在2013年6月1日(改革前两年)到2017年6月30日(所有区域实施改革后一年)期间之间发布的所有车险的5%,进而得到包括4个年份的非平衡面板数据,涵盖7334012个观测样本。实证分析策略方面,研究主要采用双重差分(did)方法,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具体情况设置3个时间哑变量和3个改革区域的哑变量,并控制年龄、性别、车型、车龄、车价、车辆登记地等因素,进而讨论改革对保险公司转换的可能性影响。具体实证基准模型如下所示:
实证结果表明,中国保险业的市场化改革对保险公司转换概率具有积极而显著的影响作用,改革后三大改革区域中保险公司转换具有明显的上升态势。此后,姚奕进一步汇报了不同规模的保险公司在改革中所呈现的差异。对于大型保险公司而言,除了初始改革试点有显著的积极影响外,其他地区均出现显著为负的影响结果;而对于中小型保险公司而言,改革在不同区域始终表现显著的促进作用。就企业在行业中重要性程度差异而言,改革仅对那些较为依赖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而言具有显著而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对于那些车险业务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而言则影响不大。
最后,姚奕简要汇报其主要研究结论。从实证分析结果看,保监会放宽市场管制确实对保险公司转换趋势具有正向而显著的促进作用,由此带来了竞争更为激烈的保险市场。此外,姚奕指出,从保险公司规模的角度看,业务主要从大保险公司外溢到中小规模的保险公司;从车险业务重要程度的角度看,那些车险业务相对重要的保险公司在改革后有更大的业务流入规模。
供稿 | 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美编 | 豆荚
校对 | 阿布、禾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