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第三部分“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第(九)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分两段阐述了医疗保障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任务。医疗保障方面,报告提出要实现“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深化医保九游会平台的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把更多常见病等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方面,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推进工伤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上述工作部署,显示了社会保障体系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制度。
此外,《政府工作报告》第三部分“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第(二)节“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中,还提出了三条以社会保障为制度工具的“稳就业”政策,即“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显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上述政策凸显了社会保障体系在稳定就业工作中同样发挥重要作用。
2021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决议第四部分第八项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党领导社会建设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其中,建成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党领导社会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成功实践,是人类发展史上的奇迹——“我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十亿二千万人拥有基本养老保险,十三亿六千万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险”。
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这一表述首次把社会保障制度定位在治国安邦的政治高度,并从社会建设角度科学阐述了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
社会保障是“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的基本制度工具。医疗/生育、养老、失业/工伤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制度——社会保险所覆盖的主要内容,是解决“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已基本实现全民覆盖,基本养老保险也已接近目标人群全覆盖,失业/工伤保险的目标人群是城镇职工,当前的主要工作是面向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新业态从业人员推广。在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之后,下一步,社会保障体系需要进一步解决从有到好的问题,即提高质量,满足人民个性化、高水平的需求,应对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等带来的新挑战。老龄化使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面临更大的支付压力,如何在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通过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投资回报率,扩大社会保险基金来源和社会保险费遵缴率,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会保障是实现全面小康、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制度工具。建党百年前夕,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全面小康,消除了绝对贫困。脱贫攻坚过程中,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疾病是中国农村地区绝对贫困的首要诱因,据国务院扶贫办统计,占比为42%。医疗保险由此成为精准扶贫的天然制度工具。特别是当脱贫攻坚进入收关阶段后,扶贫的模式和思路也从开发式扶贫,过渡到开发式扶贫和保障式扶贫并重:一些深度贫困人口,缺乏自食其力而脱贫的劳动能力和条件(比如年老、残疾、慢性病等),针对他们,通过提供兜底保障,抵抗疾病风险,社会保障具有独特的其他工具难以替代的制度优势。在实现全面小康后的乡村振兴道路上,如何更好的发挥社会保障作用,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全民,让人们能够在没有养老、医疗、失业等后顾之忧的状态下投入到创造美好生活的奋斗中去,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的应有之义。
社会保障是为应急管理提供关键金融支持的重要制度工具。百年不遇的新冠疫情,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经济发展,在面临疫情冲击时,最重要的是尽快救治感染者,不让他们因为医疗费用的顾虑而回避就医,从而避免因医疗经济负担而导致疫情进一步扩散。中国政府迅速做出了新冠病患免费医疗的决策,其医疗费用大部分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保支付以外的由财政兜底。坚实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中国迅速控制住疫情,提供了关键金融支持。2008年汶川地震后,金融危机背景下,国家财政面临较大压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救灾应急提供了紧急融资支持。下一步,如何更制度化、法治化的利用好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于国家应急管理,成为重要议题。
社会保障是促进分配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工具。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是保证人民有尊严的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第二次分配的重要制度工具。某种意义上,更公平的社会分配促进了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避免因收入分配不公而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让在创业和职业发展过程中不慎失败的人能没有后顾之忧,他们才能更一往无前的创造财富和知识。在实现全民覆盖后,社会保障体系下一步的改革和发展,需要更多关心如何更公平的问题,包括如何增强社会保险的社会共济属性,如何增强社会保险调节地区间不平衡的作用,如何改善社会保障基本服务均等化等问题。
作者简介
贾若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他的研究领域为保险经济学,包括保险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研究、社会保险等。近五年来,他在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geneva risk and insurance review、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经济研究》、《金融研究》、《保险研究》等高水平ssci/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18-2020)和面上项目(2022-2025),政策咨询报告曾获得中央深改办、中国银保监会等中央有关部门采纳,曾荣获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2021)、曹凤岐金融青年科研优秀奖(2020)、亚太风险与保险协会harold d. skipper最佳论文奖(2020)等。贾若兼任european journal of finance副主编、geneva papers on risk and insurance-issues and practice编委会编委、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 review副主编,兼任中国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亚太风险保险学会(apria)常务理事、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科研委员会委员。